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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--季度全国清洁取暖政策汇总
发布时间:2021-04-05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18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 

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在环保方面明确提出,2021年,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要达到70%。

早在2017年,国家发改委、国家能源局、财政部等十部委共同发布的《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(2017-2021)》中就已提到这一目标。国家能源局公开数据显示,截至2020年年底,北方清洁取暖率达到了65%,各地积极探索清洁取暖改造项目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,我们向往的蓝天白云、温暖过冬的理想接近实现。

中央财政部3月5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《关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》,为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安排275亿元,增长10%,重点支持北方冬季清洁取暖和打赢蓝天保卫战。为推进能源消费革命,实现“30•60”碳中和、碳达峰目标助力。

天津市2020年至2023年延续执行我市居民散煤取暖清洁能源替代有关运行政策

1、“煤改电”运行政策

采暖期不再执行阶梯电价,执行每日20时至次日8时0.3元/千瓦时的低谷电价。同时,给予0.2元/千瓦时的补贴,-高补贴电量8000千瓦时/户,由市、区财政按4:6比例负担(滨海新区自行负担)。

2、“煤改气”运行政策

采暖期不再执行阶梯气价,执行燃气管网居民独立采暖一档用气价格。同时,给予1.2元/立方米的补贴,-高补贴气量1000立方米/户,由市、区财政按4:6比例负担(滨海新区自行负担)。

上述政策暂定3年,自2020年4月起至2023年3月止。

2021年,河北省将着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,安排124.6亿元,另拟使用新增一般债安排3亿元,共127.6亿元,同比增长2%,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,构建生态文明体系,持续改善环境质量。在资金安排方面,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为74.4亿元,重点用于农村清洁取暖、化解产能补助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等。在着力支持乡村振兴领域,河北省还安排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资金7.3亿元,另拟使用新增一般债安排12亿元,重点用于农村生活垃圾、生活污水、空心村治理、卫生厕所改造、村容村貌整治等。

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在农村清洁取暖方面,今年将以9个非通道城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为重点,使其清洁取暖率达到40%以上7个通道城市查缺补漏,全面提高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。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,指导各地拓宽筹集渠道,因地制宜完善补助政策,不断扩大改造覆盖面。同时持续抓好清洁取暖项目的运行维护工作,提高设备使用率,保障农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。

近日,山西省能源局发布《关于及早做好2021年清洁取暖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》,《通知》称2017-2020年,山西省累计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约509.45万户,全省清洁取暖覆盖率已达到80%以上。《通知》要求要进一步修改完善补贴政策,补贴政策要重点向弱势群体倾斜,同时,要继续保持现有补贴政策的连续性。

 山西省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

晋清洁办发[2020]3号

关于及早做好2021年清洁取暖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

 各市人民政府,各相关企业:

2017-2020年,全省累计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约509.45万户,全省清洁取暖覆盖率已达到80%以上,提前一年完成《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(2017-2021)》“到2021 年底,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%”的目标任务,全省清洁取暖改造主要任务已由工程改造逐步转向巩固成果、实现稳定运行阶段。为做好2021年清洁取暖改造工作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是及早展开2021年确村确户工作。各地市要在城市建成区、县城建成区、城乡结合部(含中心镇)以及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已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,进一步对照规划目标任务,查缺补漏,确定2021年改造计划,尽早安排部署开展确村确户工作。

二是及早和电网、燃气企业搞好对接。各地市所辖县区,要及早和当地电力公司、燃气企业等能源保障部门搞好对接,摸清管网所及区域5KM范围内村庄生活(取暖)用气具备改造条件的数量,确定改造范围,根据电网改造能力和气源保障情况,“以气定改、以供定改”,因地制宜选择改造路径,确保改造后农村居民用得起、用得好。

三是进一步修改完善补贴政策。各地市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清洁取暖工作经验,进一步修改完善补贴政策,补贴政策要重点向弱势群体倾斜,同时,要继续保持现有补贴政策的连续性,消除农村居民顾虑,坚决防止改而不用、散煤复烧的问题。

四是建立和完善舆情应对机制。各市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舆情应对机制,加大正面宣传教育和引导力度,开展清洁取暖公益宣传进农村、进社区、进家庭活动,切实把各项工作作实作细,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,切实妥善处理和回应人民群众关心关切。

山西省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1年1月22

根据财政部发布的《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》指出,2021年总计安排清洁取暖试点补助资金73.4亿元。其中,山西阳泉、长治、晋城、晋中、运城、临汾、吕梁入选公布2021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补助资金试点城市名单。此次,山西省获得16.2亿元的清洁取暖试点补助资金。其中,阳泉、长治、晋城均为3亿元,晋中、运城、临汾、吕梁均为1.8亿元。

日前,山西临汾尧都区发布《尧都区2021年清洁取暖工程实施方案》,安排2021年完成煤改电468户,煤改气282户。

根据《提前下达2021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资金安排表》,2021年河南省获得14亿元的清洁取暖试点补助资金其中安阳、焦作、濮阳均为3亿元、三门峡、济源、洛阳分别为2.4亿元、0.8亿元、1.8亿元。

2021年2月20日,三门峡市湖滨区举行2020-2022年清洁取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开工仪式, 对既有建筑围护结构(外墙、屋面、外门窗等)实施改造,降低围护结构传热性能,提高建筑保温或隔热效果;对既有建筑用能系统(供暖通风空调与热水供应系统、供配电与照明系统、监测与监控系统等)实施改造,降低资源的消耗与使用。改造后要达到建筑能效提升不低于30%的目标。目前湖滨区已实施改造19.8万平米,改造完成5个城市小区、2个农业行政村,受益户数已达1640户。

中国(上海)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《中国(上海)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综合能源“十四五”规划》的通知,规划中提到:展望2035年,新片区全域形成中国特色国际--能源互联网为特征的新一代综合能源体系。在“多能互补”分布式能源建设中,打造燃气分布式能源、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多能互补、绿色低碳供能系统,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地源热泵、空气源热泵等其他可再生能源,推进典型商业街区部署区域分布式能源中心,构建区域能源互联互通体系。

3月15日,青海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印发《青海省清洁取暖省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》。

《办法》依据各市州年度项目完成情况,奖补三江源清洁取暖实施范围内的市州政府,同时适当兼顾其他清洁取暖工作实施较好较快的市州政府。

《办法》明确奖补资金专项用于清洁取暖相关工作,优先用于支持非清洁能源取暖改造为清洁能源取暖的公益类项目,包括但不限于学校、医院、图书馆、博物馆、体育馆、办公楼等公共建筑清洁取暖设施、清洁供热管网及相关配套设施改造。

《办法》规定各市州政府作为本区域清洁取暖的责任主体,以省级奖补资金为引导,多渠道筹措资金,更好推进清洁取暖相关工作。

2021年2月,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、生态环境厅、发改委联合下发《自治区财政厅、生态环境厅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1年无集中供热区域煤改电(清洁取暖)试点示范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

《通知》明确,支持范围包括公共建筑煤改电试点和居住建筑煤改电试点。

其中居住建筑优先支持淘汰燃煤锅炉的项目单位,优先支持新建建筑及建成10年以内、外墙保温和采用中空玻璃窗户的既有建筑,优先支持自觉自愿实施改造的农户,优先支持采取托管模式实施采暖的项目。

补助标准方面,自治区按照技术等级分类确定补助标准,其中采用三星级技术的,按照140—150元/平方米给与补助;采用二星级技术的,按照40元/平方米给与补助;采用一星级技术的,按照10-20元/平方米给与补助。采用多种技术的项目,按照技术等级和标准分贝计算补助金额。

关于技术等级划分、投资定额及补助标准方面,通知也做了明确界定。

其中,太阳能光热+空气源热泵、太阳能光热+空气源热泵+水源热泵、太阳能光电+电蓄热锅炉为三星级,分别按照140元/平方米、150元/平方米、150元/平方米给与补助;空气源热泵(变频)、蓄热电锅炉系统(固体蓄热、相变蓄热)属于二星级,按照40元/平方米给与补助;空气源热风机、蓄热式电暖器、其他节能电采暖技术为一星级,分别按照20元/平方米、15元/平方米、10元/平方米给与补助。